教师评学是教学评估工作中的重要环节,是评价学风状况的重要依据,为了保证教师评学工作有序开展,特制订本细则:
1、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的总体评价。新葡的京官网应加强对本院教师评学工作的领导,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教师评学工作;
2、教师评学表以班级为单位,由辅导员(或班主任)组织该班任课教师填写(合班上课的班分开填写),教师评学表的填写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操作;
3、教师评学表填好后交到该班所属学院,各学院按各班级交来的评学表进行整理,然后填写学院班级学风平均得分表;
4、各教研室将教师评学表、班级学风平均得分表交到教学院长处;
5、教学院长根据各教研室的评学表填写全院班级学风平均得分表,并进行全院学风评价总结。